酒后偷开机动车 这回是真“罪”了!
2025-03-27 03:45:44
来源:东乌旗公安局
责任编辑:东乌旗长安网
酒后偷开机动车 这回是真“罪”了!
2025年3月23日,乌里雅斯太第一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其停在饭店门口的车不见了。接警后,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开展调查,通过对现场监控视频的深入研判,了解到,乌某某酒后偷偷将斯某某停放在饭店门口的坦克300开走,随后发生交通事故逃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依法对乌某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让违法者为自己的冲动行为付出了代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偷开他人机动车的,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