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乌珠穆沁旗关于对举报邪教组织违法 犯罪活动实施奖励的公告
东乌珠穆沁旗关于对举报邪教组织违法 犯罪活动实施奖励的公告
为充分发挥广大群众在防范处理邪教工作中的作用,调动广大群众参与反邪教斗争的积极性、主动性,及时发现、控制和消除邪教组织制造的各类危害和安全隐患,依法严厉打击和震慑各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现从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向社会公开征集涉“法轮功”、“全能神”、“门徒会”等邪教组织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具体公告如下:
一、举报内容及奖励标准
(一)提供“法轮功”“全能神”“门徒会”等邪教组织及有害气功非法聚集、聚会活动等线索,经查实,给予500-2000元奖励;
(二)提供在居民区、公园、广场、商场、车站等公共场所或道路上、以传播散发、书写、喷绘、张贴、悬挂横幅、条幅、标语等方式宣扬“法轮功”“全能神”“门徒会”邪教线索,经查实,给予100-500元奖励;
(三)提供涉邪教组织人员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宣扬邪教,以及向未成年人宣传邪教等线索,经查实,给予500-1000元奖励;
(四)提供利用通讯、网络宣扬邪教教义,制作、传播宣扬邪教的电子图片、书籍、刊物、音视频,利用QQ、微信、抖音、微博等网络社交媒体宣扬邪教内容等线索,经查实,给予100-500元奖励;
(五)提供制作“法轮功”“全能神”“门徒会”等邪教组织图片、传单、标语、报纸、书籍、期刊、录音带、光盘、横幅、条幅、标识、标志物、旗帜、徽章、服饰、器物、纪念品、真相币等非法活动场点、可疑人员、可疑情况线索,经查实,给予500-2000元奖励;
(六)举报其他与邪教活动相关的可疑人、事、物等线索,经查实,视情给予500-1000元奖励;
(七)对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现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人员的,给予1000至3000元奖励。对提供线索、抓获邪教涉案潜逃人员的,视情分别给予2000至5000元奖励。
二、举报方式
(一)拨打报警电话110或0479-3223515;
(二)拨打辖区派出所报警电话:
乌里雅斯太镇第一派出所:0479-3221216
乌里雅斯太镇第二派出所:0479-3229110
道特淖尔镇派出所:0479-3440110
嘎达布其边境派出所:0479-3363110
额吉淖尔镇派出所:0479-3453166
满都宝力格边境派出所:0479-3361110
呼热图淖尔苏木派出所:0479-3366110
萨麦边境派出所:0479-3366602
阿拉坦合力边境派出所:0479-3435007
嘎海乐苏木派出所:0479-3358784
宝格达山边境派出所:18804807925
(三)向社区民警举报。
三、注意事项
(一)奖励对象为举报东乌珠穆沁旗范围内邪教组织、邪教人员违法犯罪活动线索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举报人”)。
(二)举报人需要留下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举报时注意方式方法和自身安全,留存好资料和证据,以便核实、兑现奖励。
(三)举报人举报时,应尽可能详细提供邪教组织、人员违法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过程等情况,以及犯罪嫌疑人的姓名(代号)、住址、体貌特征等信息。
(四)线索受理、核查部门及工作人员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人身财产安全。对泄露举报人身份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五)对恶意举报或借举报之名诬告他人的,将严肃追究其法律责任。
四、奖金领取方式
(一)举报人当面领取奖金的,举报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并简述线索内容。
(二)举报人委托他人领取奖金的,领取人需提供举报人授权委托书、本人及举报人有效身份证件,并简述线索内容。
(三)举报人应当在接到通知后30日内,到公安局政保大队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视为自动放弃。
(四)对举报线索实行首奖励机制。对多人举报同一线索的,原则上只奖励第一举报人,举报顺序按举报登记时间为准;联名举报同一线索的,奖金由举报人协商分配;同一举报人在多地多部门举报同一线索的,不重复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