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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乌旗公安局依法查处一起涉新冠肺炎疫情网络谣言案件

2021-01-20 02:59:01 来源:东乌政法   责任编辑:杨乐

  2021年1月19日10时,东乌旗公安局经网民举报获悉:某一群众在微信群内发布语音谣传:“在西乌旗开出租车的王某、马某(二人系夫妻),在跑长途出租车时曾在石家庄拉过一“新冠病人”,请大家注意,现正在追查这两个人,这两个人是宝昌头支箭村人,现居住在西乌旗。”

  当日11时30分,东乌旗公安局依法将语音发布者郭某(67岁)传唤至公安局办案中心进行调查。经查,2021年1月17日郭某在听见妻子与其妹妹韩某(现住太仆寺旗)微信聊天时提到上述内容后,出于提醒的目的在未经核实真伪的情况下就将该内容通过语音的形式发布在微信群“某小区商住伤害群(499人)”内,造成该不实信息传播。

  东乌旗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依法给予郭某行政处罚。

  在此,公安机关请广大居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坚持以当地指挥部通告信息为准,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主动支持和配合防控工作,进入公共场所主动提供健康码、行程码,配合体温监测,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一米线”、不聚集,倡导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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